二级文物中古籍文献定级标准
1.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、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籍文献,如元、明、清递修本经史要籍。
2.反映一个地区、一个民族或某一个时代的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籍文献,如地方志中的清初刻本及完整抄本。
3.反映某一历史人物、历史事件或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古籍文献,如1927年4月前的“黄埔军校”出版物中的精品。
4.反映某种考古学文化类型和印刷史特征,能说明某一历史问题的成组的古籍文献,如乾隆前的成套活字印本。
5.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一般,但材质贵重的古籍文献,如清早期的泥金写本。
6.反映各地区、各民族的重要民俗古籍文献,如百年前的成套老照片。
7.历代著名艺术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,如明末凌、闵刻套印本、汲古阁初印本。
8.古旧图书中具有重要价值的善本,如初版初刷木刻古典文学名著。
9.反映中国近现代(1840-1949)历史上的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、著名烈士、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献,如三大战役设色军事地图。
10.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、重大建设成就、重要领袖人物、著名烈士、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献,如“第三代领导人”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社会活动的原始照片及文献。
11.反映中国共产党和近代其他各党派、团体的重大事件,重要人物,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献,如“五四”新文化运动时珍罕书报刊。
12.其他具有重要历史、艺术、科学、价值的文献,如北大、清华、南开、天大、西南联大创始时的文献